成都房产律师:公司被收购查封的财产还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0-07-21

一般来说是没有效力的了,需要向管理人进行申报才行了。

  《破产法》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说明已经查封的财产在债务人破产时,都要作为破产财产,由所有债权人统一分配,而不能优先执行给已经采取查封措施的债权人。

   所以你只能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说在公司收购之前,在法院中还会有查封的房产的话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没有法律效力了,到时候需要向管理人提交相应的申报才行,这些都是债权债务的一部分,对这些债权债务的话,那么在偿还的顺序中是属于比较低优先级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睿之轩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