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事务所: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了,公安局会联系吗

发布时间:2020-08-2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冻结涉案人员银行卡账号的,银行卡被冻结后不能使用,那么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了,公安局会不会联系呢?下面由睿之轩律师事务所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了,公安局会联系吗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案件,银行卡被司法冻结的,公安机关会联系当事人,当事人是嫌疑人的,还有可能采取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所有人。

二、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情形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