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如何量刑污染环境罪从重处罚情形

发布时间:2020-10-20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1,绑架后未勒索财物而主动放人的,绑架罪系行为犯,绑架后并未勒索财物而主动放人的也成立绑架罪既遂,但行为人绑架他人后出于悔悟或慑于法律威严等原因,未勒赎而主动放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律师事务所若对此种危害性较小的行为也一律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罪刑明显不相适应,故可将其归入情节较轻的情形之一。

  2,因合法要求,利益得不到满足,保护而实施绑架人质的过激行为构成犯罪的,例如在城市拆迁过程中合法权益被侵害,农民工为追讨欠薪等情形下,为引起社会,政府关注和重视而绑架人质的。

  3,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行为人出于气愤,报复等原因实施绑架犯罪的,例如因婚姻,感情问题产生纠纷,感情受欺骗方出于泄愤,报复,索取赔偿等目的实施绑架行为的,由于此种犯罪有一定的起因,被害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通常发生于特定人之间,对治安秩序及人律师咨询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破坏较小,相比之下危害性也较小,故可认定为情节较轻。

  污染环境罪的从重处罚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1)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

  (2)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

  (3)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4)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