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事务所:严重医疗事故处理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0-10-27

     严重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严重残疾甚至死亡的事故。医疗事故可能是人为过错,也可能纯属意外,需要及时处理。今天睿之轩律师事务所整理了关于2020严重医疗事故处理需要注意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一、患者在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
按照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二款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患者应当在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起一年内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出诉讼时效后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判。

二、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的规定,医患纠纷的证据责任分配是责任倒置,具体而言,患者在起诉时应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遭受损失的事实及具体数额等相关证据材料,而医院需承担证明自己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过失的充分证据,否则,医院就需承担对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

三、应选择最恰当的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
这是因为同一医患纠纷可能发生法律竞合的问题,但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其法律责任可能有较大区别,关键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规,哪一具体法律条款对自己更有利。诉讼中应围绕核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