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律咨询:强制执行时效是不是两年

发布时间:2020-11-11

 强制执行时效是不是两年,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从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计算,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强制执行时效是不是两年”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从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计算,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