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案件的处理方案简析
发布时间:2019-01-18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进城务工农民工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工伤事故也不再鲜见,发生工伤事故后如何进行后续的处理则显得越发重要,根据我处理过的一些工伤案件,我想谈以下几点想法。
进城农民工于建筑工地上发生伤害事故是我所处理过的最常见类型,对于此类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说能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得到赔付,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肯定的回复,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农民工与单位之间一般都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如果要申请工伤认定,则需进行确实事实劳动关系的前置程序,如果单位不进行程序的拖延都还好说,整个工伤程序时间上不会太长,但如果单位进行拉锯战的话,那整个流程会变得非常漫长,伤者得到赔付的时间会大幅度的延后,对于伤者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时间成本,心理压力,身体压力都会随着而来。二是如果单位经济状况不太良好,规模亦不大时,在漫长的诉讼中可能会面临公司破产、注销、老板跑路的风险,导致后期胜诉后无法执行,伤者在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后只得到一张胜诉的判决书或裁决书。
基于此,我对于工伤案件,尤其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工伤案件有一下建议:
一、 和解优先
事故发生后,如单位态度好,积极垫付医疗费,支付生活费等,可于出院后,并于受伤后三个月时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标准优先参照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该标准为最宽松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同一种伤情,采用该标准鉴定等级为最高,对于伤者最有利。鉴定后即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与单位进行协商,如伤者及家属对相关规定不清楚、不了解,不懂怎么协商,可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如能在这一步协商处理好是为最佳。
二、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和解
不是每一个公司都愿意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如单位不积极进行垫付医疗费,或者在伤者出院就不积极进行处理,则可委托律师进行处理,由律师来进行仲裁、诉讼,通过仲裁委、法院的传票对单位施加压力,迫使单位主动进行协商处理,由律师与单位进行直接对接,在仲裁、诉讼程序中达成一致,缩短诉讼时间,帮伤者尽快拿到赔偿。
三、 选择最佳的诉讼方案
每个案件的案情必然有所不同,伤者自身未必能对相关法律规定了解的详细、清楚,那在遇到不配合的单位时,需要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由律师根据每位伤者的自身情况,为伤者制定最优的诉讼方案,并在诉讼过程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诉讼方案的修改,以帮助伤者能得到相应的赔付。
四、 咨询律师,规避陷阱
伤者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时,发生工伤后,只需由单位申报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可,但在赔付环节,伤者需咨询律师,以免被单位忽悠,而使赔偿额减少,避免损失。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工伤赔付项目中,有些项目是需要由单位来支付的,并非所有赔偿项目都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在由单位支付时,单位想少支付或者不支付可以说符合常理,那在此时,伤者就需要专业的律师来帮忙进行赔付金额的核定,避免被单位忽悠,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我的一些浅显看法,希望能对广大农民工朋友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