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事务所:刑事犯罪追诉时效期限是多少年
发布时间:2020-12-28
成都刑事犯罪追诉时效期限是多少年?成都刑事犯罪律师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追诉时效期限的第八十七条规定,下列期限过后不再追诉犯罪:
(一)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已经过了二十年。20年后认为有必要起诉的,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条款解释]
“追诉时效”是指犯罪分子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超过法定追诉期限的,不应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如果他们已经被调查,他们应该取消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判。
成都刑事犯罪律师:明确规定追诉时效,为司法机关正确执法提供法律依据。这对依法惩治犯罪、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如下:
1、可以使一些企图逃避刑罚的罪犯,在不超过追诉时效的期限内及时受到刑事制裁。
2、超过规定追诉期限的罪犯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我国改造罪犯、警示他人的目的。
罪犯在追诉期限内没有新的犯罪行为,说明他们已经表明不会再危害社会了。在这种情况下,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没有实际意义。
3、有利于集中力量打击当前犯罪活动,提高办案效率,有效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同时也避免了旧案难以查清给侦查、起诉、审判带来的困难,浪费诉讼资源。
4、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使平反罪犯放下包袱,安心生活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该条规定了对不同刑事犯罪行为的四个不同起诉期:
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也就是说,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刑罚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五年内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追究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如果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则需要20年。20年后认为有必要起诉的,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