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雷琳琳
公司职位:专职律师
从业年龄:6年
█ 专职律师。雷琳琳
█ 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律系,大学本科,法学士,2016年取得执业律师资格,从事专职律师工作4年。
█ 业务特长:
专业办理各类刑事案件
█经典案例:
樊某寻衅滋事案,高新区检察院,不起诉。
李某故意伤害案,宜宾市叙州区检察院,不起诉。
罗某开设赌场案,武侯区人民法院,缓刑。
聂某制造毒品案二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由无期改判为十五年有期徒刑。
朱某非法经营案,成都市检察院,不起诉
梁某诈骗案,温江区检察院不起诉。
卢某,协助组织卖淫案,取保后,缓刑。
田某,协助组织卖淫案,取保候,缓刑。
刘某,盗窃案,取保候,缓刑。
焦某,敲诈勒索,缓刑。
雷某,伪造货币,后面给你发判决书。
余某,组织卖淫案,变更罪名为协助组织卖淫,判刑一年多几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