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提升、成就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发生巨大变革,我们熟悉的房子不仅有居住属性,还有巨大的投资属性,现在关于房产方面的纠纷日益增多,随着房子在居民财富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今天我们就谈谈新的矛盾纠纷-借名买房。借名买房指借名人因为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原因,自己不能或者不宜成为购房者,从而自己出资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去购房,把房屋登记在亲朋好友名下的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将商业险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应准许,并且可以判决在商业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进行抗辩。首先由交强险进行优先赔偿,不足的部分,依据保险合同由商业险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实际侵权人来承担。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2〕19号)(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对现实中交通事故的诸多情形进行了规定,笔者对此进行了梳理。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根据《司法解释》,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以最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实践中,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发生工伤事故后,申请工伤认定必须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那么,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迫于生活的压力继续上班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伤亡时,还能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还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这里仅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不做详细分析。
随着我国电商行业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快递业发展势头也是一个突飞猛进的发展,传统的邮寄方式已经逐渐被更智能的邮寄方式所替代,根据2017年(18年的数据暂时没有老铁统计)的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快递的年人均使用量为28.8件,这个数字非常惊人。然而快递业的高速发展势必带来纠纷的增多,本文就邮寄贵重物品(非贵重也适用)丢失索赔方法与途径进行简析,希望为广大快件丢失者提供帮助。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进城务工农民工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工伤事故也不再鲜见,发生工伤事故后如何进行后续的处理则显得越发重要,根据我处理过的一些工伤案件,我想谈以下几点想法。进城农民工于建筑工地上发生伤害事故是我所处理过的最常见类型,对于此类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说能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得到赔付,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肯定的回复
在日常生活中,尽管开车的时候小心翼翼,但还是难免有时候会出现磕磕碰碰。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车主选择“私了”,认为这样省时省事,也有的车主坚持“公了”,认为这样虽然会花费一些时间,但是较为稳妥不会出现“扯皮”的情况。